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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“中国粮” “国种”当自强

保障“中国粮” “国种”当自强
 
    自2011年起,我国连续3年出台促进民族种业发展的文件,不断增强新品种的开发能力,做到了中国粮主要用“中国种”。然而,国内种企的科研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弱,种业创新与农业生产“两张皮”问题亟待解决。在种业由大到强之路上,自主种企当担负起神圣使命——
  聚焦中国种业,有这样一种对比总是让人充满困惑。一方面中国种业市场居全球第二,占世界的21%,估值已超过650亿元;我国有400多家科研单位的1.6万名科研人员在从事种业研究,育种人员数量居世界第一;长期保存农作物种质资源43万份,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2万多个,基础研究可谓全球领先。而另一方面,国内种企自主研发能力弱,品种多、杂、乱,企业多、小、散,难出大品种。
  这种现象为何会发生,人们对于种业安全的担心又该如何看待,中国种企该如何从“小作坊”走向“大工厂”?
  竞争关键在品种权
  近年来,国际种业巨头纷纷抢占中国市场。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在我国注册的外资、合资种子企业已有70多家,孟山都、先锋等外资种业巨头已基本完成在我国的种业布局。
  种企的竞争关键在品种权。玉米是粮食作物中国外种子进入最多的领域。2001年,国外玉米品种占我国市场的份额尚不足1%,目前已上升到10%至11%。
  值得庆幸的是,我国自主研发的品种郑单958是第一大玉米品种,推广面积超过6000多万亩。总体上,国产玉米品种市场占有率依然超过85%。农业部种子局局长张延秋介绍,目前,我国每年推广使用农作物主要品种约5000个,自育品种占主导地位,做到了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。其中水稻、小麦、大豆、油菜等几乎全部为我国自主选育品种,玉米和蔬菜85%以上种植的是国内品种。
  尽管如此,国外品种的进入依然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思考。“国外种子按粒卖、国产种子论斤卖”,登海种业董事长、“中国紧凑型玉米之父”李登海一语道破关键。中国大多数企业以粮食生产加工的模式制种,造成标准低、质量差,只能按斤卖,而国外公司靠着种子质量实现了按粒卖。他认为,这背后是国外公司每年对种子的科研经费投入高达十几亿美元。
  对此,国家玉米产业体系首席科学家张世煌说,“商业育种是我国种业应对挑战的战略选择。我国玉米育种长期以来没有以市场为导向,偏向于选育超高产品种,忽视了品种的抗逆性。”他认为,坚持种质扩增、改良与创新,才能够提升育种水平,“坚持5至10年,我国将出现一批能够与跨国公司相抗衡的新品种。”他说。
  中外种企差距在哪里
  自2000年《种子法》出台,我国种业开始了市场化之路,涌现出一批通过上市融资、有品牌号召力和知名度的龙头企业。目前,前10强种子企业年研发投入近6亿元,占其销售收入的6%以上。2013年企业自育品种已占到国审玉米、水稻品种的50%和47%。
  市场化进程只有10多年的中国种业,成就巨大,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,差距仍很明显。多年来,我国沿袭的传统育种模式是科研院所的教授带着一帮学生的“课题组制”,选育规模小、低水平重复、育种效率低。作为市场主体的国内种子企业多数“只买不研”。他们面对着分工精细、育繁推一体化的跨国种企,就好比“小作坊”博弈“大工厂”,根本不是同一个重量级。
  “你可能举不出有哪些国外知名育种专家,但你不会不知道孟山都、先锋等跨国种业公司。”农业部种子局副局长廖西元说,现代种业的竞争是种企的较量,是科技和资本实力的竞争。目前育种已经全面进入分子育种时代,跨国公司正大规模采用双单倍体技术、SNP检测技术等,育种呈现出高通量、大规模、精量化等特征,彻底改变着世界种业格局。
  尽管我国种业快速发展,市场集中度逐步提升,但我国种企面临的人才、资源缺乏等问题依然没有根本改观。种子企业总量已由3年前的8700多家减少到目前的5200多家,减幅达40%;销售额过亿元企业119家,增幅30%。可是,国内种子企业在技术要求高、利润空间大的杂交种子和经济作物种子方面发展不多。科技创新能力实力不足,大部分企业没有自主研发能力,相当多公司还处在依靠代繁和贴牌生产求生存的尴尬境地。
  让企业成为育种研发主体
  “我国种业科技基础强,产业却不强,关键就在产学研脱节。”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李立秋表示,国内85%以上的育种科技资源集中在高校院所,而非企业。但在现有的科研体制下,科学家们选育新品种,首先考虑的是发表论文、获奖评职称和申报课题。而种子企业尽管已成为市场的主体、推广的主体,但多数还没有成为自主研发的主体,拥有着众多管理、资金和市场资源优势,却难有好的品种。
  近3年来,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种业企业的举措。2013年底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,要求进一步明确科研院所公益性的定位,加快公益性科研院所与所办企业分离,使其专心开展常规作物育种、育种技术及种质资源等基础性公益研究;鼓励应用型育种科研单位整体进入企业,鼓励通过兼职、挂职、签订合同等方式,与企业开展人才合作,到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工作。
  “文件出台前,我们还是有顾虑的,现在文件明确了企业是商业化育种的主体,我们有了方向,可以放心大胆地搞科研投入了。”隆平高科总裁彭光剑认为,文件的核心是解决创新主体错位、创新资源流动、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、开展联合攻关4个问题。国外大型种企在中国市场有从研发、生产到销售的一整套布局。要把提高育种能力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,加快育种科技创新主体向大型种子企业转移。
  “推进种业科技体制改革,不是不让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研人员从事育种研究,而是鼓励他们为企业、到企业育种,同时改变育种机制和模式,提高育种效率。”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说,实现种业强国目标,要构建以大型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为龙头、以专业化种子企业为支撑、以服务型种子企业为配套的企业集群。
 
 
 
转自“经济日报”